今早上班時

眼皮就有跳動

當下沒覺得怎樣

去保母家接延時

延反常的哭鬧不要回家

想不到,就在車子轉進自家巷口時

就跟右面來車碰撞

而我是被撞方

那是一個巷弄的十字路口

雙方都是直行

那天天氣好冷

"碰"的一聲

我沒意識到車子怎麼了

當下只聽到延在後座的哭聲

我馬上奔到後座安撫他

檢查是否有受傷

還好只是左臉撞到,喊痛

通知警察來作筆錄

對方車有保意外險

所以就交由保險公司理賠

因我車子被撞點是副駕駛座車門

所以我車子已過路中間才被撞

CIMG1515.JPG 

理當是對方肇車責任多過於我

警方也說應該自己負擔三成,對方理賠七成

想不到,隔天對方保險員與我連繫時

竟然告知因我是弄(且車道寫有「停」字)

而肇事者是巷(車道寫有「慢」字)

所以我理當要譲他

所以我過失責任大過於肇事者

當下,完全無法接受

整個氣上來了

那有這種情形

但因我車子只有保強制險

所以只好自己跟他"灰"

要自己先付錢修車

然後再向保險索賠

煩死了

上下班沒車開

又被保險這樣「欺負」

未來還要經過調解等程序時間的耗費

所以以後車子不管怎樣都到少要保意外險

我的寶貝車車變這樣,鳴~~

CIMG1519.JPG CIMG1523.JPG

等待警察來筆錄時,我讓延留在車內,天氣太冷了

延整個好奇到不行

CIMG152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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